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诚信服务公开承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6
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诚信服务公开承诺

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维护医疗保健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郑重承诺如下:

一、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全院员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关爱妇幼.相约健康”的服务理念,做到衣帽整洁干净、佩戴胸卡、礼貌文雅、温馨优质服务。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服务职能,推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二、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 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美化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行医,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三、坚持收费标准,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做到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常用检查项目、药品价格全面公开公示,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四、强化行风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认真落实卫生行风建设 “九不准”规定,严格执行医疗用品招标采购制度,坚决杜绝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禁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索要回扣、开单提成,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对举报、投诉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718-7282751

电子邮箱:lcfby@tom.com

承诺单位: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