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川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中共利川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中共利川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对市智慧城市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对照被巡察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责任,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主要受理反映市智慧城市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三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市智慧城市中心巡察期间,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巡察组公开电话:17720307001

巡察组电子邮箱:17720307001@189.cn

意见箱设置位置:

1.市信访局大门旁(利川市龙船大道49号)

2.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入口处(利川市清江大道254号)

巡察组接访地点:市信访局大门旁(利川市龙船大道49号)

中共利川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9月16日

中共利川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对市全和国资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对照被巡察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责任,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主要受理反映市全和国资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三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市全和国资公司巡察期间,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巡察组公开电话:17720307001

巡察组电子邮箱:17720307001@189.cn

意见箱设置位置:

1.市全和国资公司大门口(利川市凉桥路83号)

2.市信访局大门旁(利川市龙船大道49号)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入口处(利川市清江大道254号)

巡察组接访地点:市信访局大门旁(利川市龙船大道49号)

中共利川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