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8
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在2010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换证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自2019年7月1起,未换证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失去该人信息,该会计人员将不再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即旧版证书失效,请各位相互转告,尽快办理换证有关事宜(红色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换成蓝色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咨询电话:07188231627

 

 

 恩施州会计局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