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市州对截至2月8日24时确诊病例累计数修正的说明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8
关于各市州对截至2月8日24时确诊病例累计数修正的说明

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湖北省病例诊断标准,2月10日,各市州在报告2月9日确诊病例数时,对前日报告的截至2月8日24时确诊病例累计数(全省累计确诊病例27100例)进行了修正:将2月8日全省87例临床诊断病例从确诊病例中核减,即修正后截至2月8日24时,全省确诊病例累计27013例。修正具体情况如下:武汉市核减1例、黄石市核减7例、襄阳市核减26例、宜昌市核减7例、荆门市核减34例、鄂州市核减3例、黄冈市核减4例、恩施州核减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