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物价局关于建始县野三峡旅游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批复恩施州价〔2015〕28号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2
恩施州物价局关于建始县野三峡旅游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批复恩施州价〔2015〕28号

建始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野三河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报告》(建价[2013]1号)收悉。根据《湖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价规〔2010〕181号)有关规定,依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听证会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经研究,现就野三河景区(现更名为野三峡旅游景区)正式门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野三峡景区正式门票价格为:

1、野三河景点:从景阳河码头至野三河码头全程单边基准价150元/人次,允许上下浮动30元。从景阳河码头至野三河罗汉瀑布往返基准价125元/人次,允许上下浮动25元。

2、黄鹤桥峰林景点(包括民俗歌舞表演):全程基准价65元/人次,允许上下浮动15元。

3、黄鹤桥峰林游览区景观电梯收费标准(自选项目):基准价25元/人次,允许上下浮动5元。

二、上述门票价格对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对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可按不超过门票价格的20%实行优惠。

三、该公司在实施收费前,应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售票窗口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年度审验。

四、本批复自2015年2月15日起执行。

恩施州物价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