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报送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或2014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予以“一票否则”的,可向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
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63022 附件:2014年度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