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中心医院:
报来的《关于调整恩施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程建设工期的请示》(恩市院文〔2021〕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工期由“7个月(不含前期准备阶段)“调整为“20个月(不含前期准备阶段),即2022年8月31日竣工并投入使用”。
工程其他事项仍按照《关于恩施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防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恩市发改审批〔2020〕 615号)、《关于调整恩施市中心医院公共卫生防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的通知》(恩市发改审批〔2020〕 701号)文件执行。
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