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水利局关于《双龙·九洲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9
恩施市水利局关于《双龙·九洲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恩施市博文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双龙·九洲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双龙·九洲府(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由恩施市博文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主要新建8栋13-21F住宅楼(部分1-2层含商业),1栋2F商业楼,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配电房、给排水系统、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消防等公用工程。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1085.00平方米,其中净建设用地面积29291.05平方米,代征地1793.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402.4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3221.74平方米;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3.51%,绿地率30.02%,居住户数426户,机动车位732个。本项目总征占地面积3.3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93公顷,临时占地0.39公顷。本项目土石方开挖11.45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4.03万立方米,借方0.35万立方米,借方表土采用外购的形式,弃方7.77万立方米,弃方由渣土公司运至政府指定弃渣消纳场。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000万元;总工期21个月,已于2021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12月完工。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2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努力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06.35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保投资249.75万元,方案新增56.60万元。在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19.18万元,植物措施费132.17万元,临时措施费12.67万元,独立费用34.4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4.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2.15万元),基本预备费2.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97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弃渣运输和堆放除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外,还应遵循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及时向恩施市水土保持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恩施市水土保持局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恩施市水土保持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六)依法依规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恩施市水利局批准。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自主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和恩施市水利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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