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2014—2015年度名录制遴选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恩施自治州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2014—2015年度名录制遴选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恩施自治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恩施州级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执业考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结合恩施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市场需求状况,就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制进行年度公开遴选,特面向全国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名录制申请人参与遴选申请。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

1、在恩施州境内注册的工程招标代理法人企业,经参与遴选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年度名录;

2、州外工程招标代理法人企业申请参加遴选不受限制,其中省外企业需通过湖北省住建厅市场准入备案;

3、结合上年度名录制实施情况和当前市场需求状况,确定在遴选申请人中经依法组成的评审遴选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地遴选得分排名前15名进入2014—2015年度恩施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

二、遴选申请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本年度申请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2、近两年内未受到执业限制行政处罚;

3、拟委派进入我州执业的负责人,需具备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遴选申请人需拟委派满足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1〕76号)对分支机构执业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即委派人员中须有两名以上工程类注册人员,其中至少一名注册造价师,5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上述拟派进州机构执业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包括缴费清单和近三个月内的缴费发票),所有证件材料需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5、在本州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办公设施证明(遴选前州住建委将委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申请。

三、遴选申请报名

1、本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制遴选申请报名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9时零分至2014年10月13日9时零分前止,申请报名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建设大厦A座8楼),受理科室: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

2、报名需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社保缴费清单及发票)。

3、逾期申请报名不予受理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在报名起止时间内,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午2:30分至5:00,在恩施自治州住建委建管科报名咨询并获取遴选文件。

2、遴选文件统一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发布遴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和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遴选主持人: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建设大厦A座8楼)

联系科室及人员: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金华云、曾进、张洲

联系电话:0718—8463034、8463332

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