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1407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1407号)
  根据建设部第159号令,建市[2007] 241号文件,鄂建[2008]12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湖北源和电力机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建筑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经初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送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7日。  

四、审查意见拟同意申请及补证后同意申请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凭企业加密锁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63034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审核表.doc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