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014-2015年度名录制遴选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恩施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014-2015年度名录制遴选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10〕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结合恩施自治州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实际状况和发展需要,确定依法开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对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年度名录制公开遴选,特面向全国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名录制申请人参与遴选申请,检测机构进入年度名录后方可在本州境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

1、在恩施州境内注册的工程质量检测法人企业,经参与遴选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年度名录;

2、本次遴选面向全国,州外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法人机构申请参与遴选不受限制,其中省外企业需通过湖北省住建厅市场准入备案;

3、经遴选主持人依法组成的评审遴选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审遴选,择优选择得分排名前15名的申请人,进入2014—2015年度恩施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录。

  二、遴选申请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本年度公开遴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请人须具有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近两年内未被记不良行为公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

3、须明确地提出进入我州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或参数),并在其资质和计量认证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4、须满足提出申请进入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参数)对检测场所、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的要求,遴选前将进行核查,并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

5、拟委派进入我州执业的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岗位资格证书;所有进州执业人员的执业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凭证(包括近三个月的缴费清单和缴费发票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申请。

  三、遴选申请报名

1、本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录制遴选申请报名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14年11月18日17时零分前止(北京时间)。申请报名地点: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建设大厦A座八楼)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科。

2、报名需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包括近三个月的缴费清单及发票原件)。

3、逾期申请报名不予以受理。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在报名起止时间内,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17:00(北京时间),满足遴选申请报名的相关要求后,在报名处咨询并获取遴选文件。

2、遴选文件统一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发布遴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eszggzy.cn/enshiweb/)和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esjs.gov.cn/)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遴选主持人: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建设大厦A座八楼)

邮政编码:445000

联系人:金华云、曾进、张洲

联系电话:0718-8463034、8463332

恩施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