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六)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
(七)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九)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二)承担建材行业综合管理的责任。
(十三)承担燃气行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
(十四)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十五)承担测绘行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户。
第二部分: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3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二、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
第三部分: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全年收入2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80万元,全年支出2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万元,项目支出2087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和公共租赁房建设。
附件:1、州住建委决算公开表格样式
2、州造价站决算公开表格样式
3、州安监站决算公开表格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