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推行法律顾问聘用招标采购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8-26
恩施州推行法律顾问聘用招标采购

(通讯员 罗建刚 陈从军)为规范法律顾问聘用管理,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小组要求,凡用财政资金聘请法律顾问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施行,确保聘任选用“阳光操作”。

近日,《恩施州法律顾问聘用指导办法》施行并规定,聘用法律顾问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聘请单位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告、初审、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将法律顾问服务资源纳入公共服务交易平台,建立法律顾问良性遴选机制,确保聘请法律顾问依法有序。

据悉,恩施、巴东等县市已开始启动“阳光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活动。

(来源:恩施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