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0
关于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 为了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我州组织开展老楼危楼的安全排查工作。

一、排查范围:

县市政府所在地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增加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以原直管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保障性住房。

请各单位(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出售单位或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本单位和二级单位及所属改制企业对老楼危楼进行全面自查自报。老楼危楼产权人或使用人也可自行申报。各单位、老楼危楼产权人或使用人将《恩施州城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统计表》(可在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esjs.gov.cn/公示公告栏中下载)填写盖章后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送到各县市住建局(房管局),州直和有关省直单位报送到恩施州州直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东风大道248号),联系电话:8223600。

在各单位(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查基础上,房地产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业机构配合各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对鉴定、检测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附件下载:恩施州城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

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