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寿昌在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12
杜寿昌在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管理  深化治理

促进全州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 杜寿昌同志在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2008年3月7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监局、省经委、省煤监局对煤炭行业的监管要求,传达贯彻湖北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煤炭行业管理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州煤炭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推进矿井整合技改,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治理年”等各项任务,进一步优化我州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矿管理水平,增强煤矿企业发展后劲和经济活力,保障煤炭有效供给,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煤矿事故总量,促进全州煤矿企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我州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今天,王建民副州长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莅临大会,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7年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过去的一年,州、县(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原煤产量保持稳定,经济效益稳定增长。2007年,全州煤矿共生产原煤189.6万吨,同比持平;完成工业总产值4.3亿元,同比增长15.7%;完成工业增加值1.3亿元,同比增长11.66%。

(二)安全生产管理初显成效,安全生产状况趋于好转。2007年全州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31人,死亡人数与州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38人)减少7人。其中死亡3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起。事故起数较2006年的31起减少3起,下降9.69%;死亡人数较2006年的42人减少11人,下降26.19%;较大事故起数较2006年同期3起减少2起,下降66.67%。

(三)加强煤矿基础技术管理,提高办矿本质安全水平。2007年州经委与县(市)行业主管部门一道继续对煤矿实行煤矿基础管理千分制考核,按照《恩施州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并结合《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精神,每半年对煤矿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这一举措为促进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安全隐患,提升煤矿本质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规范煤矿建设审批程序,提高煤矿建设技术含量和工程建设质量。州经委按照《关于规范煤矿建设审批程序加强煤矿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煤矿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建设开工审批、项目投产前试运行审批和项目竣工投产验收,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为统一煤矿建设施工投产验收标准,确保煤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州经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了《恩施州煤矿技改(新建)投产验收考核评审标准(试行)》,这一标准和随之落实的管理措施得到了省经委的肯定与采纳。

(五)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产验收,严把矿井建设工程质量关。受省经委委托,2007年州经委对全州12家煤矿的技改竣工投产进行了验收,州经委组织州煤炭工业协会相关专家,严格按照《恩施州煤矿技改(新建)投产验收考核评审标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严把了煤矿技改竣工投产验收质量关。州经委对煤矿技改竣工投产验收工作得到省经委的确认与好评。

(六)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是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促进煤矿依法办矿,为煤矿安全生产打好基础的重要途径。为抓好这项工作州经委下发了《恩施州经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恩施州经煤[2007]6号)。对煤矿矿长、副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和煤矿井下采掘工人的培训工作作了布置安排。从2007年6月开始,州经委先后在建始、巴东、咸丰组织举办了一期煤矿矿长培训班和三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共培训矿长206人,培训五大特种作业人员542人。2007年全州各县(市)主管部门共培训井下采掘工人5450人,培训率达69.8%,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下达的60%的培训任务。到2007年底,全州已有1000人获得州经委颁发的煤矿采掘工人上岗资格证书。通过抓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确保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强化事故矿井教育反思,集中会诊事故发生原因,综合分析并落实技术基础管理措施,初步遏止了全州煤矿事故频发势头。针对去年煤矿春夏之交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州经委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后,经请示州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事故煤矿集中强化教育学习班制度的通知》(恩施州经煤[2007]10号),并于2007年5月和2007年10月分别举办了两期全州事故煤矿集中教育学习培训班,共对23家事故煤矿的法人代表、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进行了为期五天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集中教育学习班,由事故矿业主报告发生事故的起因、经过及处理情况,县(市)煤炭主管部门汇报对事故矿井的管理情况,组织参加对象集中学习煤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聘请煤炭相关专业的专家分别为培训班学员讲授了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学习班上专家对事故矿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综合分析,并进行了事故点评,对事故矿提出的技术和管理问题,给予针对性解答,同时对事故矿学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良好面达70%以上。事故矿井集中教育学习班结束时,州经委、州安监局有关领导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通过集中培训这种方式对提高事故矿井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收到了积极效果。2007年27个煤矿事故矿井有26个矿井再未发生死亡事故。这项工作也得到了省经委省煤监局领导的肯定。

(八) 狠抓安全督查,落实管理措施。2007年州经委组织了由分管领导带队,煤炭科管理人员参加,并聘请煤炭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如煤矿春节后开工、“五一”长假和“国庆”长假期间,由州经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分管领导和煤炭科管理人员参加,并聘请煤炭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督查组,分别对巴东县、建始县、利川市、咸丰县、鹤峰县、恩施市和宣恩县等县(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深入矿井,深入井下,开展认真细致的督查工作,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不足,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隐患突出的矿井,下达了书面停产整改指令,对县(市)煤炭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由专家对煤矿存在的技术和管理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督查组还与县(市)分管煤矿安全的领导交换了意见。2007年州经委督查组共下达煤矿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其中:停产整改通知书8份,共查出隐患89条。此项工作对促进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煤矿企业依法生产,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九)开展“两证”年检换证,促进煤矿依法生产和经营,按照省经委的布置和要求,2007年州经委以恩施州经煤[2007]3号和恩施州经煤[2007]4号,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检及换证工作作了认真细致的安排和要求,州经委认真细致地审核年检换证材料,严格把握换证程序和换证条件关口,及时上报省经委,按时完成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及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换证工作,截止2007年,全州换发并持有国家发改委颁发新版煤炭生产许要证的煤矿企业达88家,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44家。

(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州安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州经委结合我州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了《恩施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以恩施州经煤[2007]24号下发到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州共有136家企业参与隐患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3076条,整改完善合格2885条,整改合格率93.8%,其中重大隐患5条,重大隐患整改合格率100%。去年六月份我州连续强降雨,根据州气象部门的预报,州经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恩施州经煤电[2007]2号),对防治煤矿水害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要求煤矿加大力度防治水害。去年全州未发生一起水灾事故,这项工作省经委在网站上对我州进行了通报表彰。

(十一)组织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严格执行国家瓦检新标准和新规范。根据国家煤监局和省经委对2007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州经委及时对全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作了周密的布置和安排,使我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得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按省经委的要求,去年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一律由具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实施,瓦斯等级鉴定一律按新标准和新规范进行。州经委与各县(市)煤炭主管部门一道加强了对全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监督、督查和督办工作,从而使我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共完成109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全部达到省经委提出的技术要求。

(十二)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政府对各职能部门对煤矿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分工。州经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煤矿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2007年,州经委以恩施州经煤[2007]5号文件上报省经委对各县(市)政府已作出决定的20处矿井的煤炭生产许可证予以依法注销。根据省安委会《关于恩施州煤矿整顿和煤炭资源整合规划方案的批复》(鄂安[2006]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州经委对县(市)上报的整合改造矿井,经严格审查,对符合程序和整合改造立项条件的矿井,及时上报省经委审查批复,共有58处矿井获得省经委整合改造立项批复,其中,6万吨技改矿41处,9万吨技改矿17处,将新增设计能力334万吨。

综上所述,2007年我州煤矿行业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州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并不能盲目乐观,新的一年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正在加剧、压力在不断加大。一是全州煤资源赋存条件较差。大部分为吴家坪煤系,可开采煤层较薄,一般只有60—70厘米的煤层厚度,从技术上难以形成9万吨/年以上煤矿;部分为马鞍煤系,虽然局部煤层能达到3米左右可采厚度,但煤层极不稳定,可采煤层厚度变化较大,且断层较多。由于煤层赋存条件较差,因而难以形成大中型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省经委关于认真贯彻煤炭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所要求的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新建矿井不低于30万吨/年的产业准入条件,我州煤矿的建设与发展还任重道远;二是我州现有煤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2007年全州126家煤矿共生产原煤189.6万吨,平均每矿井生产1.504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4.3亿元,平均每矿井完成产值341.27万元。煤矿企业的总体状况缺乏竞争力。三是现有煤矿技术和装备水平较低,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全州现有煤矿开采主要采用炮采和人工开采,机械化采煤基本上还没有起步,采煤工作面运输多为人工运输,利用刮板机等机械运输,在大部分矿井中还没有起步,煤矿井下顶底板支护基本上都使用的木支护,金属液压支护还没有在煤矿得到应用。现有煤矿只有一部分矿井具有一名煤矿采矿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大部分矿井连一名煤矿采矿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都没有,煤矿机电、通风、地质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更是奇缺。煤矿井下采掘运等工人大部分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部分采掘运工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且煤矿井下采掘工人的流动性较大,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下,严重制约煤矿企业的发展。四是煤矿基础管理薄弱,安全生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管理人才较缺乏,现有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煤矿企业虽然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在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煤矿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井上下脏、乱、差的现象十分突出,有的煤矿企业连规范的财务帐目都没有建立,这对于企业的长足发展极为不利。有的煤矿企业井下采掘作业,不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里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导致安全隐患随时存在。五是煤炭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低。我州煤炭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基本上还没有起步,煤矿只能生产和销售原煤,煤化工、煤层气开发利用、煤炭液化等延伸型开发战略性工程还没有起步。煤炭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六是全州煤炭行业管理队伍中专业人员缺乏,人员编制偏少,给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增大了难度。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努力改进,扎扎实实做好2008年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2008年全州煤炭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2008年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煤炭行业管理,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加快整合技改进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完成国家对“隐患整治年”的各项要求,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强化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办矿人员素质,增强煤矿企业发展后劲,有效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实现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2008年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巩固煤矿和煤炭资源整合成果,按期完成矿井扩能改造和整合改造;提高煤矿单井规模,增强煤矿发展后劲,原煤产量稳定在200万吨以上,确保全州国民经济对煤炭的需求;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力争煤矿基础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确保煤矿法定持证人员100%持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完成“隐患整治年”的各项要求;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全州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努力控制在18人以内,其中:恩施1人,利川市3人,建始县5人,巴东县4人,咸丰县2人,来凤县2人,鹤峰县1人,宣恩县0人,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继续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扎实做好2008年8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隐患整治年”的各项要求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全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完成“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务求实效:一是要以基础薄弱、管理水平较差、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为重点。二是要以突出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为重点,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三是要以落实责任,建立档案,跟踪整改销号为重点。

2、全面推进整合技改,提高办矿整体素质和水平

各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根据鄂安[2006]24号批复方案,督促煤矿企业抓紧取得采矿权,按程序上报省经委批准立项,初步设计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正规设计,按要求评审批复后全面实施整合技改。已经批准立项和设计评审的矿井,要抓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项目建设,力争在设计工期内完成各项建设。整合技改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所有整合技改矿井的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设计必须完善。二是整合技改矿井中的高瓦斯和煤突矿井必须设计专用回风井。三是整合技改矿井原则上采煤方法采用壁式采煤方法。四是整合技改矿井的巷道支护逐步推广锚喷支护,采煤工作面支护要逐步纳入液压金属支护推广计划,逐步淘汰木支护,对确因煤层赋存条件限制不能采用壁式采煤方法和采煤工作面不能淘汰木支护的,必须由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州经委批准后实施。五是整合技改矿井的项目建设,必须按设计评审批准的设计方案,按图进行施工。六是整合技改矿井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先进装备,严禁使用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

3、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夯实基础,提升煤矿本质安全

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夯实基础,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一是要加大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力度,为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打好基础,2008年必须有20处以上矿井要达到国家三级质量标准化矿井要求,并通过州级验收,州经委将会同州安监局制定质量标准化矿井的优惠政策。二是要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工作,健全煤矿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煤矿管理水平。按照《恩施州煤矿基础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并结合《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精神,继续对全州煤矿实施基础管理工作千分制考核,力争从源头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三是加强煤矿设备管理,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加强煤矿企业现场管理,提高执行力,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加强煤矿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今年州、县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经委的部署安排,搞好对高瓦斯矿井的瓦斯灾害论证工作,制定瓦斯防治措施,提高瓦斯治理水平。

4、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提高煤矿安全准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州经委和各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继续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精心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煤矿矿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培训,要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矿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率要达到100%。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煤矿井下采、掘、运工人的培训,培训工作要深入矿井进行,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切实提高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2008年要力争有80%的煤矿井下采、掘、运工人做到持证上岗。按照鄂经煤炭[2008]6号精神,煤矿矿长在2010年前必须达到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方能取得矿长准入资格,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恩施州经煤[2008]1号的要求,搞好煤矿矿长专业学历的调查统计工作,督促煤矿矿长参加煤炭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为煤矿矿长取得资格准入创造条件。

2008年,州经委将按照《关于建立事故煤矿集中强化教育学习班制的通知》(恩施州经煤[2007]10号)精神,继续对全州事故煤矿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学习,以达到提高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

5、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依法监管,促进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依法监管,是煤炭法赋予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促进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强化对煤矿企业的依法监管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实际,认真搞好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依法监管工作。一是要按照省经委的布置要求,依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认真搞好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检工作。二是要按照省经委的要求,搞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三是要严厉查处非法转让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促进煤矿企业依法转让,依法生产。四是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为煤矿安全提供保障。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组织煤炭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开展对煤矿企业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煤矿生产能力要以省经委核准批复的能力为准;煤矿井下设备荷载必须在额定的范围内,煤矿通风系统中的各通风网络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正常运行时的风量经实测必须满足生产需要,县(市)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对矿井通风进行一次实测检查;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煤矿企业劳动定员要严格执行《湖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鄂安监管煤[2007]10号)的规定,并实行下井人员挂牌管理;五是要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项目建设的管理,项目建设必须按图施工,要严厉整治边建设边生产的行为。六是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督导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和采掘作业规程落到实处,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6、加强煤炭行业管理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煤炭行业管理水平

州经委和县(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干部要加强对煤炭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好煤炭行业管理职责。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坚持从严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行业监管执法形象,为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7、加强煤炭供应服务体系建设

县(市)煤炭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煤炭经营“十一五”规划》,建立煤炭供应服务体系网络,推进区域性煤炭市场和配煤中心的形成和发展,为全州经济发展提供煤炭保障。要加强煤炭经营监管,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加强煤炭供应体系建设,要不断提高煤炭经营监管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8、加强恩施州煤炭工业协会建设,积极开展对煤矿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煤矿技术创新

2008年,州经委将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第二十八条的精神,加强对恩施州煤炭工业协会的建设和培育,充分发挥煤炭工业协会在技术指导与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协会相关专业的专家,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煤矿企业执行国家及行业新标准、新规范和新规程,指导煤矿企业改革采煤工艺,利用煤矿新的技术装备,推进煤矿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同志们,煤炭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的主要能源,也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恩施的发展离不开煤炭,煤炭的发展也必须依靠全州上下的大力支持和全州煤炭企业及相关部门的艰苦努力。办好煤炭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管理也是保障煤炭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客观需要。虽然我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今天在坐的煤矿企业和有关部门应该坚定信心,共同努力,坚持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团结一心,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积极争取我州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大力推动全州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为迎接奥运之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构建和谐恩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