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5
恩施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稳步发展。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提高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加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提高了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供养能力。进一步健全救灾应急机制,提升了灾害应急救助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强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巩固了双拥工作成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老龄服务、地名服务、婚姻登记、行政区划、边界管理、流浪乞讨救助、殡葬改革有序开展。加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积极探索社区(村)养老模式,提升了养老服务体系普惠能力。  在市委、市政府及全市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民政事业在“十二五”时期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金不足,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城乡养老事业发展总体相对滞后。二是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三是社区服务功能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四是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难度大,实施精准救助能力有待提高。五是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不够。六是社会组织缺泛活力。 

二、“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全面发挥民政“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着力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着力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健全服务体系,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深化“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强化民政“大服务”观念,把服务对象扩展到全体城乡群众,并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需要。进一步使民政事业从适应性发展向开创性发展转变,积极“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二是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筹集机制,将民政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保障支撑体系,通过多元化、产业化来加强民政基础工程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三是整合民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依靠群众,发动社会力量,逐步建立“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民政主管、社会协同、共同参与”的新机制。四是具备前瞻性,注重改革创新,促进民政工作从传统工作方式向法制化、规范化转变。 

四、“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到“十三五”末,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趋于完善;防灾救灾体制机制科学完备;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坚强有力,城乡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取得新的发展;建成适度的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拥军优属安置工作保障有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民政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及标准化建设有效推进。  

(一)完善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按标施保、精准救助”的原则,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到“十三五”末,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2.完善灾害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灾害紧急救援和灾害会商、评估机制,建立市、乡、村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得到有效救助。加强救灾储备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信息员素质,推进信息员职业化进程。按照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规定,每个社区设立2个应急避难场所。全市城市社区共建立38个应急避难场所。积极贯彻“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减灾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3.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建立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规范福利院管理,提高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提升院民幸福指数。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完成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任务。 

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分段施救、公开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积极探索事前、事中救助的有效模式。  

(二)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效,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1.收养登记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民政部令第14号《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5号《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依法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2.儿童福利救助。规范建设恩施市未成年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加大投入,建成全州示范性救助保护中心;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未成年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站,建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未成年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对集中、分散供养的孤儿,做好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保障孤儿生活不出现任何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孤儿教育、培养、生活、心理等救助保护机制,让孤儿幸福健康快乐成长;规划建设恩施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维护好孤儿医疗、入学、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基本生活权益,落实好孤儿保障救助政策。 

3.开展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开发利用地名普查成果,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地名服务产品。  加强界线管理,继续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4.殡葬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改革力度和执法力度;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提高干部群众认识,自觉抵制丧葬陋习;按城镇化建设推进程度,规划建设城镇新的经营性公墓;在2020年前,建设10%的农村各乡(镇)、办事处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切实落实好惠民殡葬政策并提高惠民殡葬优惠标准;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强殡仪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殡仪服务收费,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5.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采取独立建、联合建等多种方式,提高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覆盖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立依法设立、自助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推进政府通过资助、奖励等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和法人库建设。  

(三)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完善村、居直接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实现政府管理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村(居)监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加快建立村务发言人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新建居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建设。  

2.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17个乡镇、街道均建有8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208个村(居)建有400平米以上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力争打造2至5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标准化示范社区。 

3.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为全市社区服务提供长效、便捷、高效、科学的管理支持系统;以网上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和网下的社区服务内容相结合,构建网上网下立体的社区服务体系,真正达到联网连心、利民便事、服务民生的目标。同时加快培育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慈善事业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资助。力争到“十三五”末,每个社区均应有10个以上具有本社区特色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 

4.大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根据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逐步提高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十三五”期间,每年选择不低于5%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到2020年,争取建成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特色鲜明的农村示范社区。  5.加强撤乡建镇工作。2020年实现5个乡的撤乡建镇工作。  

(四)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工作保障有力 

1.推进双拥和优抚工作制度化。以创建和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省级双拥模范城”为契机,拓展“双拥”工作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建立抚恤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  

2.继续深化安置工作改革。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建立和完善以自主就业为主的多元化退役士兵安置机制,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推进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3.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烈士陵园和光荣院的建设和管理,全面完成恩施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和光荣院建设项目。  

(五)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有较大发展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功能完善、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5张;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100%;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成互助养老活动中心,并成立老年协会,开展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按人均用地0.1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按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用房,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发挥现有公共设施作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2.完善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互助帮扶、家政服务、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投入,保障可持续运行;推进公办保障性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并落实好相关优惠、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责任保险机制,降低政府安全责任事故成本;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现社会化养老服务体制;鼓励民间资本整合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 

3.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开发老年用品用具产品;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发展医养融合,建立医疗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契约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机制,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4.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增强解决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社会慈善宣传,培育社会慈善意识,继续推广“慈善超市”、“慈善药店”、“慈善门诊”等新型社会互助形式,在全社会树立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社会风尚。  

(六)全面推进民政项目建设  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做好项目建设。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类项目9个,总投15504万元;二是做好推进类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做好养老项目推进工作,规划推进类项目33个,总投资48309万元。三是科学规划策划类项目,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社会福利基础设施有明显的改善,达到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水平,策划类项目9个,总投资36210万元。  

(七)综合能力建设  以“十三五”规划为引领,以服务竞进脱贫、全面建设小康为重点,抓好“七五”普法工作,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巩固和拓展民政精细化管理成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管理和服务标准,民政标准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普及推广效果良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标准化意识和素养显著提升;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为基础,以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为重点,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使用和激励为抓手,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立足基层、业务精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务实精干、勤勉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 

恩施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