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花园屯堡齐“法”绽放---恩施市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工作纪实之屯堡篇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8-26
恩施市:花园屯堡齐“法”绽放---恩施市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工作纪实之屯堡篇

(通讯员 毛红梅 李美略)2015年7月21日屯堡乡法律顾问团运用法治思维和技巧成功化解杨家山村一起历时33年的林地权属纠纷。这只是该乡法治建设暨“六五”普法工作的一个成功缩影。

“六五”普法期间,该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对全乡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统筹兼顾,思路明确

“农村是我们普法宣传教育的主战场,要结合实际,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该乡负责人如是说。

该乡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学法、法制讲座、学法用法考试、建立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等五项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积极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法律六进”活动。“六五”期间,共开展各类培训5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其中法律顾问培训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3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18000余册。

该乡注重将法治文化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之中,在原腰鼓队的基础上新成立“清江阿姐艺术团”成为该乡法律文艺宣传的主力军,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工矿农村和建设工地进行法律宣传演出活动,效果显著。

结合实际,模式创新

该乡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中,创新举措,结合实际,在全市实施“四个一”模式的基础上,推行“1+2+3+X”法律顾问模式,即每个村(居)聘请1名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两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村(居)开办“法律诊所”,每个农村网格选拔培训3名法律宣讲员,每个村(居)培养X名法律明白人,全面构建覆盖屯堡全域的乡村法律顾问体系。

为确保这一模式顺利实施,该乡“以咨询为常态、以参会为制度、以培训为主导、以办案为依托”有序运行。目前,共接待、受理各种法律业务咨询1000余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1600余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将3件历时多年、多次越级上访仍无法妥善解决的信访积案引入司法渠道。

普治并举,效果显著

普法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依法治理,最终形成全社会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局面,该乡为突出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效,不断加强各行各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安机关开展了严打斗争和“清网”行动;交警中队和乡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道路交通管理,并开展了“每个干部都是交通管理员”的活动;城管中队联合乡交安办、交警中队开展了集镇和农村主干道的交通秩序、镇容镇貌综合整治工作;司法所在乡政府的领导下,与派出所、法庭搞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关系,搞好警司联调和庭前调解,同时整合综治、安全、信访、林业、民政等资源,真正建立大调解格局,成功探索出了“六个一”大调解格局(即“一名领导挂帅、一个中心统揽、一个专班负责、一个单位承办、一套制度约束、一票否决考核”),将大批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恩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