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价[2010]48号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2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价[2010]48号

各县市物价局、纠风办、减负办、财政局、教育局: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关系到国家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关系到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11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鄂价费[2009]200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价费[2009]24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10]7号)。为认真贯彻恩施州办文[2010]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取消除伙食费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伙食费是指学校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按成本收取的费用,除此以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2、恩施市、利川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为课本费(指国家课程教材费和地方课程教材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课本费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期130元,小学1-2年级每生每期45元,小学3-6年级每生每期70元。作业本收费标准:初中每生每期35元,小学每生每期25元。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期40元。以上费用国家、省若有新政策,按照新的政策执行。伙食费: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得强制集中就餐。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方教材由省、州教育行政部门选定,其费用由财政预算安排,任何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该项费用。地方教材每生每年不得再向学生收取该项费用。地方教材费每生每年不得少于10元(不得超过教科书总费用的20%)由财政预算安排到各个学校。4、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费用按照鄂价费[2003]221号文件规定每生70元标准执行。5、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进入指定的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标准。

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中小学食堂要坚持消费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提供用餐要从保障型向营养型转化,每餐的主副食及菜谱要让学生有选择,质量、价格要优,使学生吃得健康、满意。坚持师生代表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学校食堂收支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月末或学期结束时,学校要将学生食堂节余部分返还学生或用于救助贫困学生。

三、加强学生所需服务和食品用品的管理。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健康体检和平安保险等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健康成长和安全风险转移必需的。为维护校园环境、保护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学校必须对进入校园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有关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教辅资料、寒暑假作业本由学生及家长自愿向提供服务的机构预约订购,学校不得强迫征订;校服、防近视练习本等学习、生活用品,由学生在校内超市(小卖部)或校外市场自由购买,学校不得干预,更不得统一组织购买;学生饮用奶、体检防疫、城镇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四个项目可由学校代为宣传组织,但学校和教师不得从中谋利,学校和提供服务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经学生和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做到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

四、免费向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免费向学生提供开水和安全饮用水,其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同时,提倡有条件的学校购置安装安全、高效、节能的数码节能饮水机。

五、规范教育消费市场管理。按照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湖北省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鄂教体艺[2008]1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初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教材[2006]27号)等文件要求,推行中小学校校园超市(小卖部)连锁经营配送,规范学校消费市场管理,减少商品流通环节,降低商品经营成本,减轻师生的消费负担,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六、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凡未获得“教育收费规范县市”称号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检查,查找突出问题,努力创造条件,争创“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已经被授予“教育收费规范县市”称号的县市要珍惜荣誉,巩固创建成果,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

七、落实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物价、纠风、减负、财政、教育等职能部门要在上级和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要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作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强化内部监控,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

八、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督促检查工作,完善教育收费监督举报体系,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

恩施州物价局

恩施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恩施州农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恩施州财政局

恩施州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