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恩施州推行企业开办“10250”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31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恩施州推行企业开办“10250”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经信局、住建局,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办事处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

现将《恩施州推行企业开办“10250”标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恩施州公安局

恩施州税务局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25

恩施州推行企业开办“10250”标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突破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恩施州政办发〔20222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探索性实行“水电气网”报装立户与企业开办“一事联办”并联办理,进一步拓宽企业开办业务服务范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拓展企业开办业务服务范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即“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以最大程度便民利企为导向,进一步统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公安、人社、税务、银行、公积金、住建、经信等有关部门职能,进一步拓展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民生天然气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企业为新开办企业的服务范围,全面依托“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实现部门信息实时共享,确保“水电气网”报装立户与企业开办“一事联办”并联办理见实效。

二、工作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及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突出关键小事,集成融合“水电气网”报装立户,为市场主体提供最大程度的便捷便利,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优化“一事联办”服务为导向,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跑动次数、压缩办理时限,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在坚持企业开办“6210”标准的基础上,实现涉及开办企业的相关高频事项并联办理,创建企业开办“10250”新模式(即10个事项,2个环节,0.5天办结,0成本)。

三、并联办理内容

1、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市场监管)

2、印章刻制(公安)

3、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税务)

4、企业参保登记(人社)

5、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公积金中心)

6、银行预约开户(人民银行)

7、用水报装立户(住建、供水公司)

8、用电报装立户(国网供电公司)

9、用气报装立户(住建、天然气公司)

10、宽带和专线报装(经信、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

四、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设立登记,及时将申请信息推送相关单位,并统筹协调企业开办流程过程。

(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窗口”设置。

(三)公安部门负责印章及电子印章的备案。

(四)人社部门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

(五)税务部门负责办理涉税事项(含申领发票、发放税控设备)。

(六)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

(七)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各银行机构积极配合,依托“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办理银行预约开户,获取信息后及时生成预约账号,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通过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

(八)大数据中心负责“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建设和维护。

(九)住建部门履行自来水与燃气报装立户的主管部门职责。

(十)经信部门履行宽带报装立户的主管部门职责。

(十一)自来水公司负责办理自来水报装业务。

(十二)国网供电公司负责办理用电报装业务。

(十三)天然气公司负责办理燃气报装业务。

(十四)电信、移动、联通及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办理智能信息化服务及宽带专线报装业务。

五、办理流程

(一)前台统一受理。申请人在综合窗口填写《开办企业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后,将采集表提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帮助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录入信息,完成申报。

(二)后台分类审批。采集信息进入“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后,自动推送到相关事项办理单位,实现数据共享,无需重复提交,办理方式从“串联”到“并联”,相关事项办理单位在0.5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

(三)统一窗口出件。相关事项办理单位均办结后,通过“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将办结信息反馈给出件窗口,并将营业执照、税控设备、印章等交至出件窗口,窗口统一出件,同时依申请人要求,可选择到现场领取或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点(其中:“水电气网”报装立户无需出件,相关单位收到开办企业申请后,及时与开办企业申请人联系上门为企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政务服务、公安、税务、人社、人民银行、公积金中心、大数据中心、住建、经信、自来水公司、国网供电公司、民生天然气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组成强有力的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专班,在州县(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快对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湖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和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各系统间数据无障碍传输。建立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保障改革过程中的人员、设备、资金需求。

(三)强化舆论宣传。对企业开办“10250”改革的相关内容及推广措施,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改革的背景意义、推进措施、工作成效等内容,不断提高改革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州直各相关部门要定期抽查各县市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加强指导督办,全面督查各部门运用“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情况,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部门通报批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附件:开办企业信息采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