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函[2012]39号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19
关于做好2012年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恩施州食药监函[2012]39号

各县、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州直餐饮服务单位:

2012年中高考将近,为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的饮食安全,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地参加中高考,现就做好高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近期,气温逐渐攀升,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餐饮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当作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周密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考前隐患排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结合当地考试规模和考点设置情况,督促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流程,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依法监管

要组织精干力量对中高考就餐点开展就餐前的监督检查及保障活动。重点检查中高考就餐点内外环境、食品加工制作条件、个人卫生、基础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指导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针对经营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业户,要依法予以取缔。

三、强化宣传,科学引导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考生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考生合理饮食,不在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和过期食品。并结合青少年的生理特点和高考、中考备考的特殊情况及中学生饮食特点,指导中学生安全饮食,科学膳食,进一步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畅通渠道,确保安全

要密切关注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人员、物资、设施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并按照法定程序快速果断、有力有序地予以处置,切实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中高考工作结束后,请各县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将有关保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0日前州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