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食药监局:落实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能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5-18
州食药监局:落实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能

为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重复监管的重要举措,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国务院部署,根据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转发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联合州卫计委制发文件,全面开展我州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工作。

一是卫生计生部门不再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卫生许可证,取消对上述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停止对上述4类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受理,已受理的停止审批。

二是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如涉及食品安全相关条件的,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审查通则的规定,严格检查把关,确保食品经营符合要求。

三是各县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主体准入,加强沟通协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整合有序推进,整合调整工作期间,要确保工作不断不乱、人员队伍稳定。

全州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合调整工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计生委将视情对各地整合调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