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培训新《行政诉讼法》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8-26
巴东县:培训新《行政诉讼法》

(通讯员 向平)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新的《行政诉讼法》经过24个春秋后于今年5月1日将正式实施,那么,新法修改了哪些方面,有哪些新规定?4月23日,由县委政法委、县普法办、县司法局、县法院组织的新《行政诉讼法》培训在县人民法院举行,县法院行政庭庭长罗桂香就新法的相关问题为县直分管执法、普法的领导,执法股室负责人共120余人进行了解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宋俊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罗桂香以行政机关的视角就新《行政诉讼法》中蕴含的新观念、关键词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结合实践中大量的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罗桂香介绍此次修改主要是从立案难、审查难、执行难等方面的问题,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新法给行政机关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倒逼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宋俊指出,新《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扩大了《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机制,加大了不配合法院庭审和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将来几乎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能引起行政诉讼,“民告官”将成为新常态,这给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执法单位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宋俊要求,在座的各位及党员干部要做好三个表率:做个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表率,做引导所在单位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表率,做全县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表率,认真学习领会新《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县司法局局长、县普法办主任卢军主持会议,并强调学法用法是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任务,是法治巴东建设的基础,是新形势下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要求认真学习新法的内容,并将新法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来源:巴东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