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林业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3-31
州林业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

为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野生动物资源,近日,州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林发〔2016〕14号),进一步规范全州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环节中的现场核查。对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审批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人员技术、引进种源、经营渠道等内容进行核查,依法开展业务咨询和办证服务,对具备养殖和经营条件的服务对象申请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程序及时受理和承办。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及入户调查。野保工作人员要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深入养殖和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服务指导。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传授人工养殖技术、疫源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督促落实疫源疫病防控措施,搞好接种疫苗和出场检疫,做到科学养殖、合法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指导建立野生动物出入库登记台账,实行登记制度台账式管理。

三是定期做好证件年审验证工作。每年对养殖和经营单位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定期做好证件年审验证工作,对不再具备养殖、经营条件和已经停止养殖、经营活动的单位,按程序依法注销其相关证件并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同时,联合工商部门开展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