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网一平台”编织幸福民生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7-01
构建“三网一平台”编织幸福民生

提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来,恩施州民政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继续构建城乡低保网、医疗求助网、五保供养网、养老平台等“三网一平台”,切实将党的惠民政策落脚、落地、落实,让全州近40万因贫、因病、因灾、因伤、因残、因老等各种原因而处于相对困境的群众,生活有尊严,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改善,编织起这类人群的幸福民生。

一、提标准,扩范围,构建普惠困难群众的城乡低保网

国务院从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我州始终坚持做好城乡低保在困难群众中的普惠性,目前有效保障了30多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在城市低保方面,截至5月底,全州城市低保对象3.9万人,占城镇人口的7.4%,比1998年的1.18万人增加了2.72万人。到今年已经过六次调标,保障线标准由1997年的人月平120元提高到现在的37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由1999年的月人均35元提高到现在的256元,目前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5004万元。

二是在农村低保方面,截至5月底,全州农村低保对象25万人,占农业总人口7%。由于通过四次扩面,比2007年的11万人增加了14万人,人月均保障水平110元,比2007年的人月均10元提高了100元,目前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4亿元。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把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作为今年社会救助的重点工作,坚持以法规政策为依据、以科学施保为目标、以按标施保为主线、以精准救助为根本,全力推进按政策施保、按标准施保、按收入施保、按程序施保。元月上旬,在建始县召开了“按标施保”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建始试点经验,安排部署了全州“按标施保”工作,目前已出台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指导意见》,各县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正在扎实推进,本月底全部完成,届时农村低保人数及补助水平均会有所变化。

我州把城乡低保制度的落实作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主网”,撒向千家万户。今年,城乡享受低保的群众近30万人。

二、取限制,调额度,构建拯救重病人群的医疗安全网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成为一张拯救困难重病人群“安全网”。这张网实现在全州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困难优抚对象“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国务院于2005年在全国进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点,当时定位于“小范围、低标准”,只对患尿毒症等5种重大疾病困难群众进行救助,设置了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为30%,年最高救助限额为3000元。

从2009年以来逐步完善,并实现了“四大突破”:一是取消了病种限制;二是取消了住院救助起付线;三是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年封顶线救助额度提高到8000元;四是覆盖了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困难群体。

随着“四大突破”,全州已全面落地推行。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2015年5月,全州共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26959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0498万元(其中,住院门诊救助31910万元、资助参保参合8588万元)。截止今年5月底,共救助24952人次,支出住院门诊救助资金2461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参保参合2400万元。

三、提水平,强质量,构建保障特殊人群的五保供养网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截止今年5月底,全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801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439人,分散供养对象12572人。今年将对14所乡镇福利院进行了升级改造,集中供养条件进一步改善。

州政府于2015年2月3日正式发文,调整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3100元调整为3300元,提高2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2300元调整为2500元,提高200元。

全州现有城市“三无”(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老人1468人。其中921人自愿在县市福利院集中供养,547人在家或由其亲属供养。供养经费由县市财政负担,月供养标准县市之间略有差异,但都在城市低保标准370元的1至1.5倍。

与此同时,民政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人员主动实施救助。各县市救助站每天24小时值班,每天派出流动救助车上街巡查,发现或找到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做到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

四、兴设施,倡互助,构建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平台

全州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57.3万人,农村、城市老年人分别占老年总人口的84.64%、15.36%。据初步统计,全州农村留守老人达15万人以上,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1%;城镇空巢老人1.56万人,占城镇老年人口的16.9%;失能半失能老人2.8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7%。

2013年,全州95所农村福利院的完成法人登记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为农村福利院的责任主体。

去年,争取资金3010万元,对25所农村福利院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今年,全州将继续实施14所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工程,到2015年底,完成全州47所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任务。

目前,全州建立了153个城乡老年人协会和125个农村互助养老中心户,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活动和互助服务。今年,州委、州政府又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还将在全州2015年建成23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这一新型城乡养老模式得到迅速推广。

迄今,恩施、利川、建始、宣恩、来凤等5县市向90岁以上老年人,巴东、咸丰、鹤峰等3县向100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惠及3416人,高龄老人精神得到有效慰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