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的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4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的解读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的通知》(鄂交发〔2022〕80号),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修改背景

鉴于运管机构改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转换、第三方监测管理实施主体发生变化等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平稳进行,我厅对《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进行了修改并重新发布,自2022年11月19日起施行。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闭环处理工作的监管职责,增加“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加大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抽查和外省抄告重点营运车辆违规信息的核查处理力度”的内容。(《基本规范》第十条)

(二)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工作方式由“省市(州)共同推进,以省为主”,调整优化为“省市(州)共同推进,以市(州)为主”,新的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服务主体,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自主依法依规确定,因此,修改“湖北省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为“各市州道路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测服务运营商”。(《基本规范》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

(三)明确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工作情况通报,并督促整改,同时上报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基本规范》第十一条第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