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办开展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期督查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04-27
农发办开展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期督查工作

为确保2016年度全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州农发办组成督查组,于3月30日至4月21日,对全州8县(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在建项目及恩施市2013—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

此次督办检查共计101个项目,涉及范围包括全州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延期项目11个、2016年7个县市在建项目35个、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扶贫试点项目55个。全州101个农发项目目前已完成34个,还有67个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其中:2015年度延期项目除利川市1000吨出口精制红茶生产线建设项目没有完工外,其他10个项目都已完工报账;2016年7个县市在建项目35个有19个完成了50%以上的项目建设任务,宣恩县、咸丰县、鹤峰县整体建设进度较快;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扶贫试点项目55个有24个项目已完工,2014年、2016年项目整体进度依然缓慢。

从督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项目建设进度严重迟缓,目前还有13个项目因为各种原因进展缓慢,有的甚至还没有开工建设,另外33个项目完成工程量还不到50%;二是已完工的部分项目外观形象较差,少数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不高,个别项目设计不够科学、合理;三是财政资金拨付率不高,2015年11个延期项目财政投资6439万元,拨付资金3368.95万元,拨付率为52.32%,2016年7县市35个项目财政投资15443万元,已拨付资金2071.1万元,拨付率为13.41%,2013-2016年恩施市龙凤综合扶贫试点项目55个,财政投资32000万元,已拨付资金8924.02万元,拨付率为27.89%;四是参与资金整合项目作为不够,个别县市对参与整合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对参与整合的项目还存在不管不问等现象。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州农发办已督促各县市农发办认真学习和领会财政部新修订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和省农发办鄂农办发【2015】94号文件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强化“四个意识”,主动作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整合和项目建设。

州农发办结合督查情况,对各县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在6月底前全面完工,认真做好通过省级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的准备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做好整改落实;三是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国库集中支付等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报账程序,进一步提高资金报账率和拨付率;四是要严格项目变更程序,对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项目法人和调整金额等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不得随意自行变更。(州财政局农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