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探索乡镇“河长制”考核结果重实效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12-07
建始县探索乡镇“河长制”考核结果重实效

11月下旬以来,建始县水利水产局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依据《建始县2016年“河长制”建设考核评分细则》逐项量化评分。对2016年“河长制”落实得好的景阳、高坪等乡镇通报表彰,并将考核结果直接运用到各乡镇“河长制”年度工作经费划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

近年来,建始县水利部门,不断深化改革措施,探索落实“河长制”监管机制,牢固树立“污在水中、源在岸上、根子在人”的理念,对全县清江等五大河流,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通过落实河长巡河、联动管河机制,突出抓好景阳河段,广润河、东龙河、小溪口河等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实现“河清”目标,“河长制”已成为建始县河道管理、水环境治理的一把利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共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了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县里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办,将“河长制”延伸至全县所有大小河流,由县长任全县“总河长”;各乡相应成立了河长办,由乡镇长担任所在乡镇“辖区总河长”,乡镇驻村干部负责管辖范围河段长,实行分段管理、分段监控、分段考核、分段问责,实现了“河长”全覆盖。

优化工作机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明确乡镇(社区)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例会、定期巡查、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河长制”工作落实;编制完成年度县、乡两级河长河道的“一河一策”年度治理计划。

本次考核难收,着重从组织领导到位、规章制度健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成效显著、台帐资料齐全、群众满意度高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组按照查看现场、走访群众、检查资料、听取汇报四个步骤实行百分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