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协议定点供应商续签2021年度框架协议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关于组织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协议定点供应商续签2021年度框架协议的通知

各协议定点供应商: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要求,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州交易<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州直机关年度协议定点供应商的入围工作,现通过续签年度框架协议(以下简称续约)方式,确定部分品目纳入2021年协议定点范围,有效期为202111-20211231日。

一、续约品目

服务类: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二、续约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续约时间、方式

(一)续约开始及截止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20211231日止。

(二)续约方式:面向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定点服务第五包(机动车保险服务)和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定点服务第九包(机动车定点加油服务)入围供应商。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续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自行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21年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框架协议》(一式两份),并在乙方处签字盖章。于2021118日—126日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207办公室办理续约事宜。

(二)协议定点供货商在续约时,应按照《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21年协议供货、定点服务框架协议》中报价要求,对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三)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定点服务第五包(机动车保险服务)和恩施州政府集中采购2019-2020年定点服务第九包(机动车定点加油服务)未入围供应商,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发布供应商补录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告。

(四)电商平台的上架

电商平台操作培训将于2021122日上午09:30-12:00通过线上形式举行。请各续约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室”app并熟悉操作流程。

⑴会议主题:2021年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协议供货商家培训

⑵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https://meeting.tencent.com/s/w50Mze7kBl9c

⑶会议 ID740 590 876

⑷联系人:汪艳    联系电话:19971789028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采购中心)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