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政协八届三次会议20190162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2
关于对州政协八届三次会议20190162号提案的答复

沈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扶持我州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全州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全州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副州长田金培多次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多次召开促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推动相关惠企政策落实;2019年2月,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中共恩施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着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州经信委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从企业培育、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八方面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州税务局出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十条意见》,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四大产业集群”发展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关于县域调度资金落实难的问题。2009年湖北省出台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政策,该项政策聚焦小微企业,采取年初借出,年末收回、免收利息的方式,破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在政策执行期间,全州每年有400户左右企业得到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的扶持,2017年底已停止执行。目前,我们仍在积极呼吁恢复设立县域经济调度资金。

关于武陵山产业发展基金落实难的问题。2013年湖北省出台武陵山产业发展基金政策,该项政策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取资本金、阶段参股、短期借款方式,着力支持县市重大产业发展和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在实际投放过程中,县市普遍与银行合作,将资金存放到银行,银行按照1-3倍的比例放大对企业投放借款,该项政策对企业自身要求较高,政策受益面相对较窄,小微企业很难享受。

关于工业贷款占比低、贷款期限短的问题。建议中提及的以上问题确实存在,因此州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制定《2019年度恩施州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方案》时,按照州领导的要求和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集体会商,将工业贷款指标的分值占比提高到50%,截止2019年上半年,全州275家规上企业银行贷款余额为50亿元,较年初增加了11.24亿元,增幅28.99%,比所有贷款平均增速高19.15个百分点。

同时单列新增企业中长期贷款指标,分值占比为10%;鼓励银行加大对工业的信贷投入,积极引导银行调整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贷款的投放,中长期贷款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上半年,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49.64亿元,占所有民营企业贷款比重47.09%,比重较年初上升1.12个百分点。

关于民营企业贷款抵押受限导致融资难的问题。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通知》,将不动产抵押贷款登和抵押登记有机结合, 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另一方面,高度重视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是推动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我州设立分公司。目前,省农担公司已与8县市政府及州内大部分银行机构开展了业务合作,目前在恩施州的担保户数已达322户,在全省地市州中居第二位,担保余额1.93亿元,在全省地市州中居第四位。二是协调与省再担保集团开展业务合作。截止目前,全省首批加入省再担保集团“4321”合作分担机制的26家融资担保公司中,我州利川市宏财融资担保和建始县聚信担保2家公司成功入选,省再担保集团为以上2家公司共授信4.5亿元。

关于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着力加强全州挂牌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培育,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境内外挂牌上市直接融资。一是积极组织省级“金种子”“银种子”及“科创板种子”企业筛选推荐,建立州、县两级后备企业资源库;二是实行上市后备企业领导包保制度,协调解决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调整上市激励政策,将首家上市企业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万元,力争早日实现上市企业零的突破;四是继续引导企业在新三板及湖北省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五是积极落实企业挂牌奖补政策。2018年为全州新增的39家四板挂牌企业落实奖补资金147万元。

为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项目落地难、政策落实难等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在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推动“非禁即入、非禁即准”落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一律开放;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一律取消;全面清理审批事项,除法定目录外一律取消;全面开放市场,除涉密和特定重大技术工程外的招标限制一律取消。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条款;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按照“封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超时默许”要求,在全州范围内推进产业项目承诺审批制改革,实行“先建后验”,企业在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和完成施工图设计,按相关审批部门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向住建部门申请并获得施工通知单后,即可自主依法依规开展施工,竣工后接受验收。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开展对发改、财政、住建、水利、规划、国土、消防、林业、环保、安监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行年度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考核重要依据。

二)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确保全州每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中工业企业新增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只增不减,小微企业审贷获得率只增不降。到2020年,全州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普惠口径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15%。鼓励各县市建立住建、规划、消防、国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审制度,集中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破解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二是降低企业融资费用。禁止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推广银行内部评估或由银行为民营企业承担评估费用制度。科学确定民营企业贷款定价,制定符合实际的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对民营企业适当给予利率优惠。三是做实做优融资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担保机构面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不收取客户保证金。积极争取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基金支持,设立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和代偿补偿机制。四是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主板上市成功后,在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州级对首家上市企业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后续上市企业给予600万元补助。对全州当年在新三板挂牌的前10家企业每家补助50万元,对全州当年在武汉股交中心交易板挂牌的前30家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对各县市当年在武汉股交中心科技板或青创板等挂牌的前20家企业每家补助1万元。

(三)大力降低企业要素成本。一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继续督导恩施电力公司开展“千名党员进千企”活动,真正降低民营企业用电成本。二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重点推动公铁联运和企业货运物流补贴,新引进工业企业当年上交税收在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贴。三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及投产后亩均税收达到要求的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70%执行;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时,可以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供应;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到2020年,政府建设标准厂房租赁价格只减不增。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2019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 ,“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州县级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企业办事提供材料减少70%以上;二是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2019年底,州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三是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2019年底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一次就办好”。四是缩减企业开办时间,深入推进全州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实现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和社保登记等4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简易注销未被提出异议的办理时限压缩至1天,实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五是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优化产业项目“承诺审批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开出施工通知单,企业在获得施工通知单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相关承诺事项,优化用地审批流程,除涉密项目外,实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结,并联审核”,在报件资料完整、要件齐全的前提下,州级国土部门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完善州、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协调解决企业困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州及县市党政负责人每年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不少于一次,每半年主持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不少于一次,适时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定期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

(六)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一是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民营企业历史上的经营不规范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不盲目翻旧账。二是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8日

主管领导姓名     杨 琼               联系电话   18971879003 

经办人姓名    任书东               联系电话  18040658087

邮政编码    4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