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预公开及征求意见反馈】恩施州审计局公开征集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意见建议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2
【决策预公开及征求意见反馈】恩施州审计局公开征集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意见建议

征集内容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恩施州审计局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按照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发布有关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左刻非,联系电话:0718-8215897。

附件:《恩施州审计局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征求意见稿)》


恩施州审计局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恩施州审计局郑重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做好政策跟踪、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投资项目等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

2.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在法定权限内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对象,报经州委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审计,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依法公正地进行审计处理处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审慎评判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政务公开,诚信透明。公开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人员、审计纪律、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内容、审计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等,落实审计听证和审计复议制度,按照上级要求逐步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相关审计结果情况。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维护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4.强化责任,严抓落实。实行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不扯皮。实行项目管理制,严格审计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过错追究。严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 

5.文明审计,热情服务。坚持文明审计,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与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虚心听取意见,言行举止文明。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疑,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6.限时办结,讲求效率。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前3日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束后60日内,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同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7.坚持回访,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征询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审计建议采纳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

8.严格纪律,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不断完善廉洁从审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纪人员,杜绝以审谋私。


征集结果

恩施州审计局公开征集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意见建议自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4日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各项工作顺利结束。期间,未收到群众意见,我局结合座谈等途径征求的意见建议对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于9月15日前在局网站予以公开,并严格落实承诺事项,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