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0月8日公布,即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全州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近日,恩施州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检查时,向企业就《办法》进行宣传。
根据《办法》,执法人员要求企业一要认真学习、融会贯通、严格落实,对照《办法》提升产品质量,做到依法经营;二要配备与企业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三要强化过程控制,把好原料进货关、生产加工关、出厂检验关。
下一步,恩施州市场监管系统将在全州范围内进一步宣贯《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筑牢食品相关产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