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宗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项目化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6
恩施州民宗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项目化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新形势下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逐步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在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州民宗委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项目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名称

项目编号:ZMZW20200826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企业类—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创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规范

2.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学校类—恩施市施州民族小学创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规范

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村级类—利川市团堡镇野猫水村创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规范

二、项目内容

借鉴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将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主题、理念、内涵、方向、方法、路径和形式等系统工程细化为项目,总结提炼形成全面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州乃至全省全国其他同类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提供学习借鉴参考的样板和模式。

三、成果要求

1.2020年10月底前提交文字、图片和视频成果。

2.文字要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经验总结全面系统、文字表述准确到位,主题鲜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具体;图片要求提交彩色图片,清晰度高,有对应图片说明,像机原图无像素要求,网络下载图片大小必须在1MB以上;视频要求与文字图片资料相补充相呼应,简洁明快,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普通话标准,无涉密内容。成果提交后,版权归州民宗委所有。

3.通过州民宗委专家评审验收。

四、资金预算。财政资金,预算最高限额人民币20万元。

五、投标报名条件

投标人应该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企业、社团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法人;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资质条件:文化宣传;

5.信誉要求:近一年内(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6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 须自行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于2020年8月31日8:30后至2020年9月4日17:00前,在州民宗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报名时务必携带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投标的需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主体的公章),有案例资料的同步提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6:00。 开标时间2020年9月8日10:00,地点:恩施州民宗委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恩施州民宗委(恩施州恩施市东风大道60号)

联系电话:0718—827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