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5
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对自然保护区实施统一管理;制定保护区总体规划和项目设计、组织开展保护区建设;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开展生态建设,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科学研究。

部门设置:保护区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保护管理科、科研宣教科、社区事务科和恩施州森林公安局七姊妹山分局6个正科级职能科室。下设长潭、椿木、沙坪、龙潭、雪落寨五个管理站和八个管护点,实行局、站、点及农户四级管护体系。

人员构成:截止2018年底保护区管理局实有正式在编在册事业人员36人,另聘用人员7人,共计4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该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公开报表(见附件)

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本年收入总计187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98万元,其他收入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7.44万元。比2017年决算收入1657.22万元增加217.36万元,增加13.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本年度支出合计2084.38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307.65万元。比2017年决算支出1538.65万元增加545.73万元,增加35.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的增加。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87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2.98万元,占比99.91%,比2017年1656.65万元增加216.33万元,增长13.06%,是由于项目资金的增加造成的;其他收入1.6万元,占比0.09%,比2017年0.57万元增加1.03万元,增长180.7%,是2018年度退长潭河防火物资库及龙潭哨卡房屋建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造成的。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度支出合计2084.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生态保护459.72万元,占总支出22.06%;林业自然保护区639.26万元,占总支出30.67%;社会保险补助52.21万元,占总支出2.51%;政策性社会性支出29.35万元,占总支出1.4%;其它节能环保支出21.02万元,占总支出1.01%;森林培育809.17万元,占总支出38.82%;其它林业支出73.65万元,占总支出3.53%。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72.98万元,其中:生态保护449.72万元,占比24.01%;林业自然保护区639.26万元,占比34.13%;社会保险补助44万元,占比2.35%;政策性社会性支出9万元,占比0.48%;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4万元,占比1.28%;森林培育707万元,占比37.75%。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076.1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193.35万元,占比57.48%;农林水支出882.82万元,占比42.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总体情况。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17万元。

(二)支出结构情况。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76.1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193.35万元,占比57.48%,农林水支出882.82万元,占比42.52%。

(三)支出具体用途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076.17万元,其中:生态保护459.72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639.26万元、社会保险补助44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29.35万元、其它节能环保支出21.02万元、森林培育809.17万元、其它林业支出73.65万元。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预算数为17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合计19.1万元,完成预算112.35%,主要是保护区有生产用车(皮卡)5辆,用于长潭、椿木、沙坪、龙潭、雪落寨五个管理站森林防火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监测及日常巡护工作等,车辆需用油,加上车辆老化,车辆维修费增加。但较上年22.94万元降低16.7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5万元,较上年19.62万元降低11.06%;公务接待费1.65万元,较上年3.32万元降低5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批次的减少,公务接待批次25批次,接待人数141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万元,其中:办公费10.5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6.28万元、邮电费4.25万元、取暖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4.33万元、差旅费53.6万元、维修(护)费3.86万元、租赁费2.2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3.88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专用燃料费15万元、劳务费36.6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04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进行维护费17.45万元、其它交通费0.25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27.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397.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7.16万元、固定资产1439.88万元(土地及房屋构筑物758.15万元、车辆及其他设备183.0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98.66万元)、无形资产11.64万元、在建工程548.4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8辆,其中,常年从事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监管工作3辆,生产用车(皮卡)5辆,主要是用于长潭、椿木、沙坪、龙潭、雪落寨五个管理站用于森林防火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监测及巡护工作等。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321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4.58%。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偏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州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14.88万元,执行数为2076.17万元,完成预算64.58%。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及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二是完成生态公益林兑现项目年度任务;三是完成森林管护任务;四是完成党建、扶贫、文明单位创建等日常工作任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为我单位项目资金比较多,周期比较长;二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因山林纠纷等历史原因造成暂未取得林权证而导致没有法律凭证而不能兑现的情况等。三是二期项目建设点多面广,极其分散,施工难度大,建设项目变更手续繁杂,项目招标采购监管乏力,流标频发,用地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协调难,施工条件恶劣,建设难度大导致不能如期完工,影响项目预算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更加重视绩效的控制与管理,做到年初合理计划将要实施的项目指标内容,年中随时控制项目的实施进度,年末总结评价项目执行情况。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年初做好项目实施的合理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做到"无预算不列支"。

(2)拟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各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