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郑重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切实做好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规范科学处置。
3.坚持弘扬落实"店小二"精神,引导与帮助辖区居民发展生态产业,授权企业、专业合作社使用保护区注册商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协调解决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合理合法诉求。
4.坚持常态化开展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调查、监测、评估。大力开展自然教育和科普宣传,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5.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采购、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重要政务信息。
6.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严格履行采购人诚信要求,坚持信息公开、透明采购,坚持遵约守约、公平采购,积极做好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资金拨付工作。
7.坚持挺纪在前,严守工作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的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718-58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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