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恩施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7
解读:《恩施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1年底,恩施市、利川市完成60%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其他县完成50%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县市人民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改造提升的积极性,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升小区环境及建筑物本体形象。
  ——多方筹资,落实保障。改造费用由居民、市场、政府同出资,探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方式筹集办法,鼓励居民个人捐资 、捐物参与改造。
  ——治管并举,巩固提升。创新自治管理模式,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

三、纳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城市、县城(城关镇)2000年以前建成、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二)近5年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三)违章建筑拆除情况较好;  
  四、改造内容:
  (一)安全问题方面。更换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完善消防水源和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车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等。
  (二)居住功能方面。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改造排水管网、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等。
  (三)环境治理方面。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五、实施步骤
  按照“居民自愿、政府主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分五个步骤推进实施。
  (一)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征求居民意见,提出书面改造申请,确定改造方案,公示,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签字确认,备案。
  (二)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
  (三)验收考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验收签字确认,各县市住建局组织竣工验收并移交管理。州住建局组织综合考评。
  (四)长效管理。组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居民公约,引入物业服务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五)评估完善。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推广试点,为其他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借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资金筹措。
  (三)加强宣传引导。
  

                                                                                             恩施州住建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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