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度公务租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度公务租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度公务租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B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XZB2022-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3年度公务租车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2万元

6、最高限价:以各标包单价为基数,进行折扣报价,折扣上限100%。

7、采购需求:根据用车地点及内容不同共划分为9个包

第一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机关及恩施市办事处用车,预算26万元;

第二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利川市办事处用车,预算2万元;

第三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建始县办事处用车,预算5万元;

第四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巴东县办事处用车,预算6万元;

第五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宣恩县办事处用车,预算2万元;

第六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咸丰县办事处用车,预算4万元;

第七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来凤县办事处用车,预算2万元;

第八包: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鹤峰县办事处用车,预算2万元;

第九包:系统大型活动用车,年预算总金额3万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每标包采购1个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可同时对以上所有标包提出投标申请。除第九包外,供应商对一至八标包中多标包投标的可只制作一份磋商响文件,但需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各标包的报价。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一至八标包(9座以下(含9座)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 且营业执照涵盖劳务或代驾相关经营范围。

②九标包(9座以上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B座10楼)

方式:持获取文件登记表(公告后附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公告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上述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B座10楼)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扫描发至463780875@qq.com邮箱,经电话确认(15827277800)资料合格后,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磋商文件。(疫情期间请以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B座10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B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http://gjj.enshi.gov.cn/)”上发布。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南楼6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 0718-8223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B座10楼

联系方式:0718-8028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   话:0718-802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