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政府召开消防安全集中约谈会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12-01
恩施州政府召开消防安全集中约谈会

11月29日,恩施州政府组织召开消防安全约谈会,对“州、县市、乡镇(办)、行政村(居委会)”四级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孔发阶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胡斌主持。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州城火灾高危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局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办)分管领导、派出所分管领导、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重点监管“十小场所”负责人和村支“两委”负责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县市政府、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点名通报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不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相关县市、相关部门,以及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有关社会单位。

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孔发阶在会上指出,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容不得丝毫懈怠、来不得半点马虎。全州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各项消防工作做实、做细、做到极致,坚决确保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一是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跟踪督办和工作考评,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做到以上率下、上行下效,说了就干、干就干好。对行动不迅速、工作不落实,特别是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高举问责“利剑”,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形势,找准摸透规律特点,针对最不放心的单位、最不放心的场所和工作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尤其对州政府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立行立改。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案件函告和联合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的,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采取关停、查封、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充分运用政府挂牌督办、行业督办、约谈警示等手段,督促问题整改,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四是各社会单位要深刻吸取北京市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组织一次消防集中培训、实施一次消防设施维保、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四个一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做到隐患自查、自纠、自改,责任自负。五是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切实吃透精神实质,把《办法》当成履职尽责的“护身符”、玩忽职守的“紧箍咒”、失职渎职的“惩戒尺”。要固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和资源,大力开展针对性、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州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