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31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2021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有效保障了区域粮食安全。

根据《恩施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州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恩施市人民政府、巴东县人民政府、鹤峰县人民政府、建始县人民政府、咸丰县人民政府、来凤县人民政府、利川市人民政府、宣恩县人民政府均为良好等次。

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切实落实党政同责,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全面提升全州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和监管能力,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区域粮食安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