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遴选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就车辆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遴选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供应商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预算价格为采购项目单项预算单价即单项最高限价(见附件1),根据实际产生数量进行核算;第二部分根据市场价和实际产生数量进行核算。

(四)遴选内容:

1、数量:3家车辆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实际合格中标确定。

2、采购内客:为丰田霸道越野车、别克GL8商务车、本田CRV越野车、本田奥德赛商务车四台车辆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维修服务包括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总成修理、底部、电路、钣金、机修、油漆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等。

3、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协议一年一签,采购人可视自身需求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维修技术、价格等综合情况情况按年度续签。

(五)服务要求

1、维修相关配件的质量: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包装应完好,资料、备品备件齐全,并按照国家三包要求提供包退、包换、包修服务。

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大修、二级维护车辆出厂时,须验收检测合格。对验收合格出厂的送修车辆,要按规定的保修期内的责任保障期限或车辆质量保障里程执行。在保修期内,因维修服务和材料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维修厂家)负责。

3、质保要求:质保分1)整车大修和发动机总成大修、2)二级维护、3)一级维护、小修三个级别,按至少不少于多少日或者行驶里程不少于多少公里,供应商提供质保方案。保修期或保修里程范围内,因服务质量出现的车辆返修,由维修厂免费修理;因材料质量出现的车辆返修,由维修厂免费更换同一品目和型号的全新正品维修材料。

注:投标人应对上述要求做出具体承诺。

(六)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范围、组织形式及人员职责(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售后措施及违约处理等内容。

(六)服务承诺

1、承诺开设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及时报修,抛锚车辆能及时得到救助,必须做到报修后2.5公里内1小时内拖车或技师抵达故障现场; 10 公里内2小时拖车或技师抵达故障现场(拖车免费)。

2、承诺除大修外,其他修理随到随修,不参与排队等候。

3、承诺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维修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品牌及型号、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维修内容、更换配件名称、原厂件或是副厂件、配件价格、维修工时、工时价格、维修总额等。

4、承诺车辆进厂时提供维修项目报价表给采购人。

注:投标人应对上述要求做出具体承诺。

(七)商务及其他要求:

1、业绩: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价:采购项目分两大部分分别报价:第一部分为基础维修保养项目,第二部为大修及基础维修保养外常规维修。投标人所提供的每一部分的维修服务报价由零配件下浮率和工时下浮率两项组成,其中第一部分报价最高不能超过单项预算价格(见附件1),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第二部分投标人应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报出市场价的下浮率(低于市场价销售),市场价是指供应商销售给普通消费者的开票含税价。全部报价应将一切费用考虑在内(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等)。

3、费用支付:维修完成验收通过后,由中标人完善所有手续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年终一次性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劢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完成本项的资质和服务能力:包括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审验合格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以上资质,在恩施州中心城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4、本项目供应商经营场所规模、人员及技术等服务能力资格在开标结束后对其进行现场踏勘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楼8楼);

(三)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地点: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楼8楼)

(三)投标人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投标文件3份:依据评标标准(见附件3)、报价单(见附件5)及资格证明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及经营场地证明文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并加盖公章。

五、确定供应商

由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组建询价采购小组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询价采购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国资委网站发布。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18-8465242    13687191230


附件:相关表格

恩施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附件表格.docx


附件: 附件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