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F201913634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之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 年12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8-6270025
序号 |
权利人 |
身份证号码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备注 |
1 |
林正培 |
422827195811040011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来凤县翔凤镇凤中路11-9号 |
422827003013GB00066F00010001 |
300平方米/100平方米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R94-私-204 |
被继承人:沈香云 |
公告单位: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