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18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557010863/2020-877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文件类型: 文件类别: 规章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1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鄂人社函〔2011〕17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和中央在鄂大型企业,省部属技工院校:

现将《2011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2011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促进就业、人才优先”工作理念,以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为重点,科学谋划全省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深入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开创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工作目标是:技工院校招生5.5万人,培养新技师2.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35万人。

一、综合性工作

(一)召开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议。贯彻全国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全省职业培训工作。

(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三)加快信息系统建设。配合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做好湖北省技能人才查询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

(四)加强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对市州和技工院校统计工作人员进行smis5软件的培训,2011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计报表全部采用smis5软件汇总上报。

(五)组织全省职业培训政策业务培训。

(六)加强工作督办,适时召开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进度汇报会。

(七)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调研。组织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职工培训、技工院校改革、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等项目工作调研。

(八)加大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办好《湖北职业培训》网站和《湖北职业能力建设情况》简报。运用多种新闻媒介和形式,适时开展专题系列报道,并借助技能大赛、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活动,发挥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树立部门形象,扩大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影响。

二、高技能人才工作

(九)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检查督办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我省高技能人才发展思路、政策及措施,制定《湖北省“十二五”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

(十)做好首届“湖北省首席技师”及第二届“湖北省技能状元”表彰活动。开展湖北省高技能人才楷模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做好全国第二批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

(十一)组织、协调省级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第三届“湖北省技能状元”选拔活动,组织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活动。

(十二)实施“金蓝领”工程。依托大型企业、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启动“十二五”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工作站、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

(十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评选表彰工作。

(十四)开展“湖北省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课题研究,邀请专家、学者、首席技师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与研究,出台《湖北省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制度设计和操作办法》,规范和完善湖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三、技工院校管理工作

(十五)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基础建设。会同省发改委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会同省财政厅、教育厅实施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建设计划。

(十六)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民办技工学校管理的意见》,突出抓好民办技校的行政审批管理、日常教学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加强校企对接,实施“百校千企”计划。召开校企合作现场会。

(十八)加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实行中职统一招生和网上录取。

(十九)加强全省技工院校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管理,做好资助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召开技工院校助学金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抓好技工院校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落实,举办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

(二十)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的升级开发工作,指导、编写、完善通用工种教材,开发新职业、新工种实用教材。

(二十一)做好援疆教师的跟踪服务工作。做好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在我省招生,2011年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

四、职业培训工作

(二十二)依托企业和职业院校,突出做好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二十三)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进行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并给予补贴。

(二十四)加强企业新招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发现和树立一批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典型。

(二十五)做好第二批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检查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培训补贴的拨付与管理工作。

(二十六)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二十七)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举办民办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五、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二十八)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做好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评估和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十九)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评价机制,启动在线考务管理,加强县(市、区)基层鉴定机构实操考试基地建设,实现省、市(州)、县(市、区)网络视频对接全覆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构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三十一)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按照《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规定,实行全省职业资格证书归口管理,加强证书的申领、验印、核发等工作。

(三十二)加快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投诉自动处理系统建设。在全省推广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投诉自动处理系统,进一步畅通社会及考生的质量投诉举办和沟通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