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绿色通道”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7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绿色通道”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绿色通道”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绿色通道”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建立

工程建设招投标“绿色通道”加速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政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我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有效应 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努力实 现全年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现就建立恩施州工程建设招投标“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推行“不见面”在线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对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 一律采用线 上办理。凡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 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相关人员到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或电话咨询办理相关事宜时,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全部内容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二、 下放交易权限,规范最低时限办结制度。取消“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项目、500万元以 上的服务类项目必须进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规定,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则上只承担州本级和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进 场交易工作。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公示、公告时间均按 照法定时限下限执行。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出期按照5 日执行;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 日止(挂网时间),按照20个自然日执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按照3 日执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之日起5日执行。

三、特事特办,确保应急抢险项目顺利实施。对属于保障疫 情防控急需、公共事业运行急需、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学校恢复 开学急需、群众生活急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急需的工程 建设项目,可特事特办列为应急抢险类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或有关部门(包括县级以上防疫指挥部)同意或确认,项目单位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非招标竞争方式实施。属于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 对属于应急抢险的项目确需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的,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予以专门优先保障,确保应急抢险的项目加快完成招投标活动。

四、简化招标前置条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涉及保障城 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 营急需的项目,法定招标条件由项目业主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凭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容缺办理登记进入招标程序。对容缺进场的重点项目要求其法定招标条件应在项目进行开评标活动之前(也可放宽至办理施工许可之前)予以补齐,并完善招标登记手续。

五、降低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严格执行湖北省投标保证金收取与退还的相关规定,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 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企业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者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各类保证金,切实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保函保单的 担保机构和格式,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建筑企业以 保函保单替代各类保证金,对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延误工程开工复 产的项目,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相应延长银行保函 中约定的时限。鼓励招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招标投标活 动中未致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实行“首违不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主要采取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强化事前教育规范与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州营商 环境,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审慎开展失信行为认定,对市场主体 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失信行为的,可 不纳入失信记录。对确因疫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投标有效期及招投标异议、投诉的法定申请期限的,有效期及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