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笔试结果,现将参加恩施州农科院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原则和招聘岗位公布的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农科院办公楼四楼人事科(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17号)
四、面试资格递补复审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上述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递补时间截止为9月14日上午12:00。递补期间,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根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州农科院。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以及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可正常开考。
五、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须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3、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
4、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书。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州农科院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州农科院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防疫要求。州农科院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州农科院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带好口罩,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资格复审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0718--8416292
附件:2020年度恩施州农科院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恩施州农科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