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

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力打好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助力了州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事项“应领尽领”,截止目前,已认领州级事项1822项,县级事项12552项,乡村事项250961项。组织州县两级政务服务部门对全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州级已有87项事项委托县级办理,县级梳理出151项委托乡镇办理。全面清理与国家、省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不一致的,目前我州暂无变相审批情况。组织州县两级各监管职能部门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数据,截止目前共通过录入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51223条,其中行政检查数据46239条、行政处罚数据3947条、行政强制数据208条、其他行为数据829条。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截止目前州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已达100%,实现522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已实现社保、不动产、公积金等118个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我州9月排名全省第4位,10月排名全省第1位,11月份排名全省第4位。大力推广“一事联办”,并形成优化方案报省公安厅审定后在全省进行推广。全州8县市均已实现至少50项主题服务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专区上线,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已将我州“一事联办”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在州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通过恩施州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

(三)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围绕用权公开、重大政策落实、推进项目落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等重点民生领域,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多维度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目前,全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63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1026条。修订完善2020年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目录),出台了《恩施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分类、答复文本,明确了答复时限,建立了“151015”工作机制。目前,全州依申请公开92件,办结76件。将政务公开纳入州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体系,将各县市政务公开纳入了法制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体系。

(四)稳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起草印发了《恩施州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州直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已完成州数字政府建设五年(2011-2025)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初稿,将经过多方论证后出台、实施。根据《恩施州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审核暂行办法》对2019年13个州直单位14个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必要性审核;2020年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建项目40个,设计概算资金7527.23万元;购买了3家资金评审机构对州直单位2020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概算进行评审,截至目前已完成13个项目的资金概算评审工作,涉及资金29254790.02元,审减资金2018853.36元,核定最高限额29316288.6元;已组织项目验收8个。

(五)着力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积极落实《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反馈的12个问题已按属地原则进行分解并进行检查督办。落实项目属地交易原则和最低时限办结,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加强综合专家库管理,组织修订了《恩施州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恩施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恩施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恶意投诉举报“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收到投诉举报9件,其中投诉3件,举报6件。根据职能职责自办3件,联合州住建局办理2件,移送县市局2件,协调州烟草公司处理2件。受理行政复议3件,举报复核1件。

二、工作亮点

一是打造“一窗通办”恩施新样板。在来凤县试点推行“一窗通办”改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和综合出件窗口,对县级1300项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在恩施市民之家规划“一窗通办”升级改造,借鉴学习上海市徐汇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模式,拟推行1+4(即1个大综窗,税务、公安、不动产登记、工改4个专窗)模式,所有窗口均直接跨层级受理州市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恩施市民之家综窗改造完成之后,我们将结合来凤县前期的探索,形成全州的指导意见。

二是跑出政务服务恩施新速度。建设政务监察平台,对部门办件情况实行实时监控,通过短信对办件状态进行“红黄牌”预警。推行行政许可“超时默认”,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后,必须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决定,如未按时办结,默认审批准予通过,并在1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批结果。应用“钉钉”加速内部流转,优化部门内部流转,提升办理效率。

三是打造基层服务恩施新模式。州县乡村四级依托社区网格站点、邮政网点等场所,探索政务服务“就近办”,实行“简单事项帮代办,特殊事项上门办,高频事项集中办”。咸丰县第一批建成113个基层政务服务站点,确保群众办事足不出村;来凤县在县城5个社区,建立了25个城市片区服务站,在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建立9个便民服务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事项办理;宣恩县梳理安置点可办服务事项54项,代办服务事项43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数据共享联通程度低。虽已经实现纵向五级联通,但依然存在整合的数据要素不全、可用性不高、共享不到位等问题。受制于国垂、省垂系统数据不通产生的信息孤岛,各部门重复录入现象依然存在,协调开放数据共享的难度较大,互联共享的实现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依法履职意识淡薄,导致公开不规范、公开要素不完整、公开内容不全面。基层政务公开推进难度较大。基层政府及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深,不愿公开、不会公开并存,推进起来较为困难。

三是数字政府建设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大数据存储与云计算能力有待提升;大数据应用和服务能力不足,标准规范和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大数据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

四是推行远程异地评标还存在瓶颈。对副场的实时监管存在困难,与其它市州的联动机制没有形成,目前仅与宜昌、荆州、荆门、省中心等地方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市州联动监管工作还存在局限性,如远程异地项目评委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依据、处罚主体没有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地级市之间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

四、下步主要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服务基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优化部门办理流程,打通企业群众网上办理渠道,实现更多项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深入推进“一窗通办”,做深、做实、做细“一窗通办”工作,提升综窗受理范围,加强综窗标准化建设,扩大“一窗通办”应用层级。加快推进“全州通办”,实现更多事项“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省级安排部署,组织各级监管职能部门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

(二)进一步加强大数据管理顶层设计。围绕州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稳步推进数字政府“1+2+N”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恩施州政务应用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工作,基本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和相关数据开放。围绕息化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按照廉洁、高效、集约的原则,切实做好州直单位信息化项目备案审核、资金评审、项目周期管理等工作。完成恩施州数字政府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编制,结合恩施州数字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内容和目标,索我州数字政府建设科学建设模式。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动态监督管理等功能建设,构建州、县、乡、村政务公开网络体系。持续推行“点对点,层层推”公开模式,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实现公开内容全过程、精细化,提高公开“含金量”。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科学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事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村和社区,力争覆盖面达60%以上。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将考核评议作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完善12345州级平台功能升级,实现州直单位工单直派,不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文,提升工单处理及时率。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稳步推行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标行为。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全面推行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实施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完善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考核和清退机制。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行评定分离,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格落实两个“黑名单制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检法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和检查机制,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在宣恩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多部门联合执法试点。认真落实“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积极引进国内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发建设我州围标串标通投标大数据分析研判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