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原建始县业州法律服务所工作者陆作清注销执业资格的决定
恩司许基【2020】5号
陆作清:
你申请注销职业资格的相关报批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138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你注销执业资格。
恩施州司法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