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05
关于印发《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政扶组办发〔2017〕33号

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评选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直各单位:

为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参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活动安排,经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宣传部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州开展“脱贫攻坚榜样”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恩施州委宣传部 

2017年9月1日

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评选

活动方案

一、评选对象

全州“脱贫攻坚榜样”类型包括:脱贫致富榜样(10人)、驻村帮扶榜样(10人)、社会帮扶榜样(10个)。

脱贫致富榜样: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家庭和谐、孝亲敬老,通过内生动力脱贫致富的贫困群众和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带头人。

驻村帮扶榜样:在驻村帮扶中带领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干部。 

社会帮扶榜样:带领、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社会爱心人士和爱心组织。

全州脱贫攻坚榜样推荐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此次评选以2016年以来的主要事迹作为申报评选内容。

二、评选办法

(一)启动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7日):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宣传部联合印发活动方案,正式启动评选活动。恩施州电视台、恩施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时段、版面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各县市同步宣传。

(二)推荐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20日):各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充分征求贫困群众、贫困乡镇、州直单位驻村工作队、纪检、综治、工商、卫生计生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推荐脱贫致富榜样3名和社会帮扶榜样3名,推荐驻村帮扶榜样5名(包括2名在本县市驻村帮扶的州直单位干部),于9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材料包括:《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推荐表》(附件1)、《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推荐汇总表》(附件2)、《征求意见表》(附件3)、2000字事迹材料,事迹要感人、具体。各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内容真实性负责,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三)评审阶段(2017年9月21日—9月25日):评委会依据评选标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30名“脱贫攻坚榜样”正式候选名单,并报州委州政府同意。   

(四)公示阶段(2017年9月26日—9月30日):在州扶贫办网站和评审通过对象所在单位或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评审通过对象的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无异议后,各地各单位向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评审通过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情况说明。如有异议,评委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有问题者将取消其候选资格。  

(五) 宣传阶段(2017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1.在“10·17”扶贫日当天,举办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事迹报告会,宣传推介全州脱贫攻坚榜样。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整个事迹报告会。

2.恩施州电视台、恩施日报社及所属新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对全州脱贫攻坚榜样进行宣传,各县市同步跟进。

3.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宣传部组织事迹宣讲团,在全州范围内进行巡回报告。

4.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宣讲事迹编印成册,刻制成光盘,赠送至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和基层群众,形成持续性后发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宣传成果。  

三、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脱贫致富榜样,由州委、州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2万元。

2.对评选出的驻村帮扶榜样,由州委、州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荣誉情况记入个人档案,由干部主管部门适时提拔重用。

3.对评选出的社会帮扶榜样,由州委、州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财政局、恩施州电视台、恩施日报社、州工商联、州文体新广局、州委党校等为成员单位的全州脱贫攻坚榜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整个评选活动。恩施州电视台、恩施日报社全面配合搞好活动的整体宣传,发布消息、采访报道、制作短片以及策划承办事迹报告会。州人社局、州委党校要做好评选活动政策、理论支持指导。州财政局要做好奖金及工作经费保障。州工商联要对参选社会帮扶人士和组织进行把关。州文体新广局要配合开展好事迹报告会。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县市要同步做好宣传发动尤其是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导向,做到优中选优。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把评选脱贫攻坚榜样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的过程,使评选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公开公正,严守纪律。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处理投诉举报。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  

联系人:万锐  田文莉  

联系电话:8456570、8456051

电子邮箱:esfpxc@163.com

附件:1. 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推荐表

2.恩施州脱贫攻坚榜样推荐汇总表

3.征求意见表

附件1、2、3.doc

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