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扶办发﹝2016﹞62号
关于备案恩施市2016年州级
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通知
恩施市扶贫办: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州级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州财农发〔2016〕363号)文件精神,结合你市整村推进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经过认真审定,同意你市申报的州级整村推进项目4个40万元。
请严格根据《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4〕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政扶发〔2016〕7号)和《恩施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恩施州扶办发〔2016〕40号)精神,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通过项目实施,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让扶贫对象得到真正有效扶持。
附:恩施市2016年州级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备案表
恩施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恩施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