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会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1-30
鹤峰县召开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会

本网讯(通讯员谢元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分析当前河湖长制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主要任务,提升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的能力,11月28日,我县召开2022年鹤峰县河湖长制培训会议,副县长陈世娟参会。

培训会就河湖长制出台的背景、河湖长制是什么、河湖长制主要任务、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河湖长制各责任主体如何履职尽责及河湖长制APP实际操作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以高要求、高标准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水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巡河履职,严格落实河长巡查制度,用好湖北省河湖长制APP软件,加密巡查频次,加强上下联动,及时跟进整改进度和效果,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按时保质完成;要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加大巡查频次和整治力度,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要进一步压实“小微水体”管护责任,确保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和水域岸线垃圾常态化清理处置机制已落实到位且运行良好,加强小微水体治理管护,打造小微水体“一村一品”;要持续加强河库清漂保洁,确保水清岸绿。参训人员要吃透精神,迅速传达,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将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河畅、水清、景美、岸绿、人和的美好生态。

据了解,我县共有44条河流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其中州级1条、县级11条、乡镇级32条;全县共设县级河长12名、乡镇级河长52名、村级河长178名;23座水库纳入库长制管理,共设县级库长5名,乡级库长18名;1207处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设置县级河库警长1名,乡镇级河库警长9名。

责任编辑:邓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