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恩施州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恩施州公安局是恩施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中共恩施州委、州人民政府领导和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州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协调、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四)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组织、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

(六)负责全州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

(八)负责全州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州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到我州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十一) 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管理看守所和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十二)负责全州道路交通(含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公安法制、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全州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六)负责全州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

(十七)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恩施州公安局内设23个机构:警令部、政治部、恩施州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侦察支队、反恐特警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加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察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监管支队、法制支队、交通管理局、内保支队、警卫处、警务保障处、恩施州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恩施州看守所、信访处、高警支队。恩施州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264个(其中高警编制17个),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公益一类)24个,辅警编制200个。实有在职346人,其中行政在职254人,工勤劳1人,事业91人。离休1人,退休118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恩施州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恩施州公安局机关决算、恩施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州公安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21560.59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7.75 万元,增长13.4%。其中恩施州公安局(本级)收、支总计13567.86万元,与2017相比各增加2347.9万元,增长20.93%,恩施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收、支总计7992.73万元,与2017年相比各增加199.85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公安“核心战斗力”项目全面启动,项目经费投入增加。二是工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43.7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901.01 万元,占99.73%;其他收入42.7 万元,占0.27%。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7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6.44万元,占50.05%;项目支出7929.21万元,占49.95%。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32.72 万元。与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6.88 万元,增长20.9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公安“核心战斗力”项目全面启动,项目经费投入增加。二是工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7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867.81万元,增长22.05%。主要一是2018年公安“核心战斗力”项目全面启动,项目经费投入增加。二是工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7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类)支出 14562.6 万元,占91.73%,同比增加3230.17万元、增长2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22.66 万元,占3.29%;同比减少365.65万元、下降41.1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5.61万元,占1.67%;同比减少33.38万元、下降11.16%;

4.住房保障(类)支出524.77万元,占3.31%,同比增加36.68万元、增长7.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3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9%。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248.54万元,支出决算6633.39万元,为年度预算12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增人增资,政策性奖励工资增加,根据实际发放数追加年初预算。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316万元,支出决算2004.96万元,为年度预算15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二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指标自上而下下达,初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时根据有关文件追加。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该项目是由省公安厅下达的公安业务补助经费,在年初时未能预算。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初预算251万元,支出决算249.71万元,为年度预算99.49%。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安全(项)。年初预算2270万元,支出决算2255.4万元,为年度预算99.36%。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反恐怖(项)。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为年度预算100%。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3685万元,支出决算3367.14万元,为年度预算91.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部分核心战斗力项目按进度付款,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未到期,导致资金执行滞后。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02.96万元,支出决算491.1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64%。

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1.55万元,支出决算31.5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3.37万元,支出决算265.61元,为年度预算的97.16%。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70.65万元,支出决算524.7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4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原因:人员工资基数调增,导致费用增加。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7946.44万元,同比增加742.5万元、增长10.31%。

(一)人员经费6831.46万元,同比增加573.06万元、增长9.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285.37万元,同比增加1275.5万元、增长25.46%。增长原因:一是增人增资,支出相应增长;二是年底奖励性工资预发标准较上年提高。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6.09万元,同比减少702.45万元、下降56.26%。下降原因:自2017年9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部门直接核发,不再由所在单位发放,相关支出相应减少。

(二)公用经费1114.97万元,同比增加169.43万元、增长17.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开支增加,二是2018实施“六大行动”,从县市抽调民警集中办公,本单位负担支出的实际人数较大辐度上升,相关支出增长。其中:办公费63.77万元,同比增加35.13万元、增长122.66%;差旅费94.90万元,同比增加53.41万元、增长128.73%;会议费7.31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1.67%;培训费15.70万元,同比增加4.85万元、增长44.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7万元,同比增加74.17万元、增长94.97%。

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8万元,完成预算的68.96%,同比减少156.91万元、下降3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特别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保持逐年下降态势,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比预算都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8.83万元,占9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4万元,占3.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度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同比减少11.54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我局坚决执行中央、省、州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落实“严格审批备案、严格经费预算、严格费用核销”的要求,严控出国出境团次和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93万元,支出决算238.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年初预算293万元,支出决算23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1%,同比减少140.26万元、下降36.99%,下降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州有关公务用车和公务出行交通保障的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措施压降车辆运行支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实际车辆保有量为75台。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同比减少5.13万元、下降36.99%。我局按照中央、省、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接待范围、标准及陪同人员。经统计,我局2018年公务接待256批次、1115人次。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114.97万元,同比增加169.43万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办公费63.77万元,同比增加35.13万元、增长122.66%;印刷费9.51万元,同比增加9.23万元、增长3296.43%;咨询费0元,同比减少0.76万元,下降100%;手续费0.21万元,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2000%;水费37.76万元,同比增加12.61万元、增长50.14%;电费175.10万元,同比增加12.49万元、增长7.68%;邮电费25.33万元,同比增加3.47万元、增长15.87%;物业管理费0元,同比减少4.88万元、下降100%;差旅费94.90万元,同比增加53.41万元、增长128.73%;维修(护)费69.89万元,同比增加28.24万元、增长67.79%;租赁费0.02万元,同比减少12.48万元、下降99.84%;会议费7.31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增长1.67%,培训费15.7万元,同比增加4.85万元、增长44.70%;公务接待费5.98万元,同比减少1.84万元、下降23.53%;被装购置费60.24万元,同比减少19.03万元、下降24%;劳务费27.52万元,同比减少39.23万元、下降58.78%;委托业务费44.06万元,同比增加32.46万元、增长279.83%;工会经费40.94万元,同比增加5.04万元、增长14.05%;福利费35.15万元,同比减少15.65万元、下降30.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8万元,同比减少157.41万元、下降82.37%;其他交通费用214.87万元,同比增加160.04万元、增长291.9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7万元,同比增加74.17万元、增长94.9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支出按“先有预算,后再购置”的原则执行。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3095.21万元,全部为财政性资金支出,同比增加1608.93万元、增长108.25%。其中货物类1556.6万元,同比增加933.39万元,增长149.77%,工程类601.74万元,同比增加73.91万元,增长14%,服务类936.87万元,同比增加601.63万元,增长179.46%。增加原因是2018年全州公安核心战斗力项目全面启动,政府采购支出相应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占有国有资产31873.92万元,流动资产10116.81万元,固定资产21714.46万元。共有账面车辆221台,实际车辆75台,账实相差的原因:一是已处置车辆因手续正在办理还未下账。二是因历史原因部分车辆车购税作为单独资产登记,在2019年账务中已作调整。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保障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5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0台,其他用车68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4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督办问效等多种措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警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财务管理更加科学更加精细精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预算管理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7个,资金7929.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核心战斗力”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5分,项目预算数3572万元,执行数3399.44万元,执行率95.17%。通过项目实施平台建设更趋完善,业务系统更加健全,队伍培训有序推进,核心战斗力得到明显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可量化的绩效指标,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车辆驾驶人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4.50万元,执行数为40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车驾管业务实现“就近办”;二是车驾管业务实现“网上办”;三是车驾管业务实现“一站办”;四是车驾管业务实现“规范办”;五是车驾管业务实现“在线办”,全力推行“互联网+”车驾管业务服务;六是车管所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申请材料实行“四个减免”。下一步改进措施:

①加强业务监管,重新登记清理业务工号和权限,坚持业务档案抽查,对异常业务每周、每月进行通报预警。

②加强全州考试员队伍的管理,按照《规范》对考试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对全州助考安全员、协助考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

③推动全州摩托车考场的建设,促进摩托车考试规范化。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坚持电话家访,征求社会意见。

绩效评价结果为:达成预期指标

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整性不足。项目根据主要工作内容设置了产出指标和时效指标。

4、相关建议

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健全填报内容的完整性。对项目内容充分掌握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绩效目标填报要求,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绩效目标和指标,避免出效果指标的缺失。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州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批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事项涵盖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方面。公安方面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及训养、信息化建设等事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