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大溪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超设计生产规模多采资源储量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6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实名制向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股反映。
联 系 人:官先生0718-6893007
通讯地址: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股
相关资料:《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大溪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超设计生产规模多采资源储量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附件:咸丰县民信矿业有限公司大溪场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超设计生产规模多采资源储量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7日